2023年00453教育法学自学考试容易见到章节考试知识点难题:第二章
1、 教育法的涵义
教育法的概念
教育法就其基本性质而言,可以看成是具备行政法性质的一类法律规范。
教育法是调整国家行使教育行政权力和公民行使受教育权利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
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教育法是国内法
2、教育法是规定调控教育事业进步和推行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的不同主体及其权利
义务的法律
在教育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中,教育行政法律关系和教育民事法律关系是两类基本的关系。
教育行政法律关系是一种纵向型的、以命令与服从为基本内容,以隶属性为基本特点
法律关系。
教育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以横向型的,以财产的所有和流转为基本内容,以平等性为
本特点的法律关系。
1、 教育法的目的在于依法治教
依法治教的基本涵义就是教育法律关系的各方主体都要在法律的框架内推行教育教学活动,依法享有教育方面的权利,同时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对违反教育法的行为,则需要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
教育法的特征
1、形式上的特征
教育法在表现形式上没有统一的法典。
教育法的这一特征是因为教育教学活动的特殊性所决定的。
教育法极富变动性
2、内容上的特征
教育法的规定具备行政法所具备的公定力。
教育法的规定具备行政法所具备的强制性。
教育法解决纠纷的方法不同于其他法。
教育法主要通过国家强制力和社会强制力相结合的方法来达成对社会关系的调整。
教育法的功能
1、 通过教育立法确保国家教育政策的有效推行和教育事业的平稳发展
政策就是国家依据肯定时期的政治任务和经济任务,以整个社会代表者的身份,为达成对社会的国家领导和为处置国内外事务而拟定的行动方针、路线和原则。
法律与政策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但在拟定的程序、调整的对象和范围、实行的方法
有很大的不同。
2、通过教育立法达成教育行政管理的有序化、科学化
行政权力需要为国家专有。只由国家行政机关才能代表国家进行行政管理活动。行政的范围需要由法律明确规定。
行政行为需要以法律为依据。
行政的目的需要以达成国家的行政职能为出发点。
3、通过教育立法打造教育事业进步和教育教学活动的法律支撑体系
教育事业进步计划管理的法律形式
教育经费管理的法律形式
学校教学工作管理的法律形式
教育法的原则
教育法的基本原则就是贯穿在全部教育法规文件中一直起用途的指导思想,是拟定教育法律规范的基本出发点和基本依据。
国内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是国内教育法本质的表现。它反映了国家的教育的基本政策,反映了国内社会主义教育的根本特点。它使海量的教育法规文件成为一个从这类一同原则出发的内部统一的体系。
1、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基本方向,保证各级各类教育事业以经济和社会进步为基础协调进步。
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内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和任务,规定教育的基本规范、基本内容与组织形式等。
教育事业是国家和全社会的事业,教育法需要保证教育事业的公共性。
所有教育事业的举办都需要以经济和社会进步的需要与可能为基础。
2、坚持德智体全方位进步的教育方针,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使教育服务于提升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快出人才的根本目的。
3、调动和发挥各级各类学校与所有教育机构的积极性和主动精神,保障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工作自主权,使之能主动适应社会进步的多方面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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